2022年新年伊始,长丰县全面开展了低保提标年审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部署,自2021年12月1日起,长丰县城乡低保的保障标准调整为806元/人/月,为有效保障长丰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长丰县民政局通过“五个到位”扎实推进城乡低保提标及年度审核工作。
一是培训到位。2022年1月13-14日,长丰县民政局组织长丰县乡镇(区)的民政事务所所长及经办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城乡低保业务培训工作,对《合肥市城乡低保操作规程》等政策进行了培训,对年审提标工作进行了部署。2月份,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派专人到各乡镇(区)为每个村(居)委低保经办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将长丰县的城乡低保政策培训工作实现了镇、村全覆盖。
二是宣传到位。长丰县各乡镇(区)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政策标语、宣传车、广播、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宣传低保的相关政策、年审的时间、申请低保的条件、所需材料、审批程序等,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还发挥社会救助服务站平台作用,让社工“走出去”入户发放政策宣传单页,开设社区学堂把群众“请进来”讲解低保政策,使城乡低保政策深入人心。
三是核查到位。根据年审要求,所有城乡低保的老户及新申请户均需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此次年审已录入系统长丰县18782户101488名低保申请户的核对信息。同时各乡镇(区)通过村居入户调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入户核查的方式,对低保申请人的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及家庭信息进行深入的核查,坚持户户必到、户户必看、户户必查的原则,入户率达100%,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利益。
四是落实到位。此次年审长丰县民政局要求必须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将政策落实到位,规范操作,公示到位,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核查,对符合长丰县城乡低保保障条件的一定要足额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清退,确保享受低保对象“不错保、不漏保”。2022年1-2月,长丰县为18464户低保对象共发放了城乡低保金3886.83万元。
五是管理到位。为规范做好长丰县城乡低保工作,长丰县民政局对2022年城乡低保金的核算方法、个人收入证明的模板、长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档案资料的整理等工作均进行了统一的要求,有效促进基层工作人员对城乡低保政策的理解实施,提升了低保经办人员的规范意识,更好的实现了长丰县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撰稿:蔡慧慧;审核:董政)
(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标签: 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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