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万安镇工作人员,就你网上反映的房屋租赁纠纷信访一案,对于调解结果是否满意?”
“满意,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一定依法维权……”这是4月21日上午,休宁县万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电话回访信访人徐某的一幕。
事情得追溯到今年2月。徐某夫妇通过朋友介绍,看中了一户出租房。徐某和出租人占某口头协商租房事宜,约定每年租金1.3万元。此后,徐某预付了1万元给占某作为场地清理费用,占某也及时将物品清理干净,并把出租房进行了装修。徐某夫妇搬进去住了20天左右,徐某以自己怀孕,房屋潮湿不适合居住为由,向占某提出退租,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事后,辖区村委会介入协调。但因徐某对协调的结果不满意,于4月8日通过网络平台向有关部门提出信访申请,4月11日,信访件转到万安镇,交由司法所处理。
司法所随即组织两名专职调解员开展信访纠纷化解工作。经过2天的耐心疏导和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最终促成达成调解协议。
(通讯员 程正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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